一、戶口新規是什麼?
1、凡提供本人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結婚證的,派出所戶籍窗口應當場予以辦理落戶手續,不得增設任何條件和程序。
2、提供本人出生醫學證明或父母結婚證之一,同時提供親子關係(親子鑑定書法院裁決書司法公證書等)證明材料的,派出所戶籍窗口應當場予以辦理落戶手續;僅提供本人出生醫學證明或父母結婚證之一的,經戶籍所在地派出所民警調查覈實,報縣(市區)公安機關戶政部門覈准後,派出所戶籍窗口給予辦理隨父或隨母落戶手續。
二、戶口性質
按照戶口性質分類,有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非農業家庭戶就是城鎮戶口,兩者並無區別。
原來是農業戶口的,國家徵地了也屬於非農業戶口,即城鎮戶口。
農業戶口:就是在農村有口糧田,有地種的人的戶口;
非農業戶口:就是有農村沒有口糧田,沒有地種的人;
城市戶口:就是生活在城市裏,不同的城市有不同的進入條件.
農業戶口:原靠自己生產口糧的農業人口
非農業戶口:原靠國家分配口糧的城市戶口
三、戶口遷移需要的材料
遷移申報材料:遷移戶口申請;接收單位證明;擬遷移戶口人員戶籍證明及戶成員關係證明或公證書;申請人和擬遷移戶口人員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留存複印件);房產證原件(留存複印件)。
此外,還應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證;土地、規劃部門批准建房的有關材料。
購買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購銷上稅發票原件(留存複印件)。
單位租賃給本單位職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單位證明;收取房屋租金髮票或有關憑證。
綜上所述,戶口新規規定凡提供本人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結婚證的,派出所戶籍窗口應當場予以辦理落戶手續,不得增設任何條件和程序。提供本人出生醫學證明或父母結婚證之一,同時提供親子關係證明材料的,派出所戶籍窗口應當場予以辦理落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