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當前位置:普法知識館>律師解答>勞動糾紛解答>勞動爭議律師解答>工地上欠錢不還怎麼辦

工地上欠錢不還怎麼辦

普法知識館 人氣:1.65W

向相關部門投訴、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請求加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以未及時足額發放工資爲由,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請求解除勞動關係並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金。
若仍想維持勞動關係的,可以只請求支付工資。
提起訴訟

工地上欠錢不還怎麼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