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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高溫補助哪幾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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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高溫補助哪幾個月?

高溫是所有人都不想遇到的天氣,因爲在高溫的環境之下,工作可能會造成身體上的損傷,而且會加重勞動的強度,所以國家在合同法中規定的勞動者在高溫情況下進行勞動就會獲得勞動補貼,而上海市處於長江中下游地區,每年到夏季氣溫炎熱,帶那些戶外工作的勞動者們忍受着高溫的困擾,所以上海市也會發放高溫補貼,那麼上海高溫補助哪幾個月呢?讓我們一起去了解吧!

在上海高溫補助哪幾個月

企業每年6月至9月。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的標準發放津貼;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的標準發放。

目前上海高溫費的發放標準是依據《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調整本市企業高溫季節津貼標準的通知》,該《通知》主要內容規定如下:

根據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工作場所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通知》(衛監督發186號)要求,現就調整本市企業高溫季節津貼標準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企業每年6月至9月 

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季節津貼,標準爲每月200元。

二、企業在發放勞動保護性質的高溫季節津貼的同時, 應繼續做好夏季工作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

三、有僱工的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參照執行。

高溫津貼標準包括: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的標準發放津貼;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的標準發放。

能夠領取高溫津貼者必須是在高溫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築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衛工人等。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高溫補貼並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溫津貼。

按照我國《勞動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必須爲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依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相關部門制定發佈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的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用人單位應當爲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供給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

從上海市對於高溫補貼的有關規定,我們可以看出來上海市對於高溫補貼的發放是全國的高溫補貼法律法規相互呼應的,作爲經濟比較發達和消費水平比較高的城市,上海的高溫補貼要比其他地方略高,所以我們上海市高溫補貼在也做出了一些調整,而上海高溫補助哪幾個月也和往年做出了調整。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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