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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假期是如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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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合同假期是如何規定的?

勞動合同假期是如何規定的?

1、元旦放假,共3天。其中,元旦第1天爲法定節假日,元旦節本週的星期六爲公休日。

2、春節放假,共7天。其中,春節本週的星期日是農曆除夕。農曆正月初一、農曆正月初二爲法定節假日,春節本週的星期六照常公休。

3、清明節放假,共3天。其中,農曆清明當日爲法定節假日,清明節本週的星期日照常公休。

4、勞動節放假,共3天。其中,“五一”國際勞動節爲法定節假日,勞動節本週的星期六、星期日照常公休。

5、端午節放假,共3天。其中,農曆端午當日爲法定節假日,端午節本週的星期六照常公休。

6、國慶節、中秋節放假,共8天。其中,當週的星期四、星期五、星期六爲國慶節法定節假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二、勞動合同法假期待遇是怎麼規定的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後,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於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

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爲延長工作時間,並應按本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三、請假期間工資待遇如何算

企業根據職工的不同性質而實行不同的制度,企業中的工人由於享受加班加點工資待遇,所以一般在事假期間不發工資;企業中的行政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不享受加班加點工資待遇,請事假每個季度在2個工作日以內的,照發工資,超過2個工作日以上的,其超過天數不發工資。

職工休探親假期間的工資待遇,在規定的探親假期間和路程期間內,照發本人的標準工資。

職工本人結婚或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經過單位領導批准,給予1至3天的婚喪期。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職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死亡時需要職工本人前去料理喪事的,可以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在批准的婚喪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職工可以享受本單位的帶薪年休假,年休假一般爲7至14天。

勞動者作爲勞動關係的一方主體,依法享有相應的權利,如獲得勞動報酬,獲得勞動保護,享受休假的權利。具體的假期有元旦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國慶節、中秋節、春節等假期。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後,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支付相應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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