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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撤銷權撤銷事由如下:1.訂立合同存在重大誤解。2.訂立合同顯示公平。3.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合同。【法律依據】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基於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行爲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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