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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貸合同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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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貸合同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嗎?
律師解析:借款合同以書面形式爲原則,自然人之間借款對合同形式另有約定的爲例外。
1、出借方爲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借款合同必須採取書面形式。我國《商業銀行法》規定,商業銀行貸款,應當與借款人訂立書面合同;《貸款通則》規定,所有貸款應當由貸款人和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條例》也規定,借款合同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2、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可以採用書面形式,也可以採用其他形式,完全取決於當事人的約定。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
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