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國的土地增值稅如何徵收?
土地增值稅按照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和法律規定的稅率計算徵收。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爲3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爲40%等。土地增值稅是對在我國境內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物及其附着物的單位和個人,以其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增值額爲課稅對象而徵收的一種稅。
二、應該如何計算土地增值稅?
計算土地增值稅的公式爲:應納土地增值稅=增值額和稅率相乘的結果。
1、公式中的“增值額”爲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減除扣除項目金額後的餘額。納稅人轉讓房地產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計算增值額的扣除項目:
(1)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
(2)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
(3)新建房及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或者舊房及建築物的評估價格;
(4)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
(5)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扣除項目。
2、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爲3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爲4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爲50%。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爲60%。上面所列四級超率累進稅率,每級“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數。
納稅人計算土地增值稅時,也可用下列簡便算法:計算土地增值稅稅額,可按增值額乘以適用的稅率減去扣除項目金額乘以速算扣除係數的簡便方法計算,具體公式如下:
(一)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乘以30%;
(二)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100%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乘以40%-扣除項目金額乘以5%;
(三)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200%的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乘以50%-扣除項目金額乘以15%;
(四)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土地增值稅稅額=增值額乘以60%-扣除項目金額乘以35%公式中的5%,15%,35%爲速算扣除係數。
我國相關的法律中已經明確的對於需要增收的土地增值稅的金額和計算的方式做出了一系列的規定,對於政府需要徵收的土地增值稅的金額當事人也是需要嚴格的遵守並執行的,如果不能按照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稅的,視爲是違法犯罪的行爲,將會受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