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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土地使用證不動產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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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國家相應的證件是比較繁多的,不同的政見,它是由不同的管理部門來進行頒發的,比如說我們國家就存在着不動產權證以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很多普通老百姓對於兩種證件並不是特別的清楚,他們想要了解一下,國有土地使用證不動產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國有土地使用證不動產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一、國有土地使用證不動產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在我國不動產證包含土地使用證嗎?

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指在不動產登記機構對不動產情況進行審查、登記後,頒發給不動產權利人用於證明其享有不動產權利的證書。不動產權屬證書可以作爲某人享有不動產物權的證據,當事人之間發生權屬爭議時,一般情形下可以依據不動產權屬證書來解決紛爭,確認權利。

一般情況下,不動產登記權屬證書反映的權利狀況與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內容是一致的,但在它們不一致的情況下,應當依據什麼情況來確認物權的歸屬呢?我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條是這樣規定的:不動產權屬證記載的事項,應當與不動產登記簿一致,記載不一致的除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有錯誤外,以不動產登記簿爲準。以上可以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的證明力強於不動產登記權屬證書。

二、不動產證

1、內頁:規定了權利人、證件種類、證件號、共有情況、權利人類型、登記原因、使用期限、取得價格(以萬元/平米爲單位)。

2、外頁: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外,在其右上角寫有不動產登記抵押權、異地登記、查封登記等登記類型。不動產證的外頁是紅色的,註明“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權證”,落款“國土資源部”,全國統一編號。

3、印章:紙質的《不動產登記簿》、《不動產權證書》和《不動產登記證明》應當加蓋不動產登記機構的“不動產登記專用章”。不動產登記機構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確定的、統一負責不動產登記工作的部門。如:××縣人民政府確定由該縣國土資源局負責不動產登記工作,則縣國土資源局爲該縣不動產登記機構,登記簿證加蓋“××縣國土資源局不動產登記專用章”。

4、兩個版本:不動產權證書一共有單一版和集成版兩個版本,證書中記載了登記簿的主要信息。單一版證書記載一個不動產單元上的不動產權利,而集成版證書記載同一權利人在同一登記轄區內享有的多個不動產單元上的不動產權利。在推廣初期,將會主要採用單一版證書。

5、費用:測繪只要一次就行,制證的成本費也就收一次。

兩者對比

“不動產證”比房產證產權內容更詳細。

1、日期和價格明確記載:“不動產證”對使用年限進行了明確規定“起和止日期”和房屋取得價格,讓交易透明化、明確化。“房產證”對房屋使用年限和房屋價格採取了規避態度。

2、70年後自動續期:不動產登記是和《民法典》一體的,《民法典》明確了土地使用權自動續期,至於怎麼續期還需要討論。

首先在這裏小編給大傢俱體的介紹了國有土地使用證和不動產證的具體法律規定,其次就是將兩者進行了對比,不動產證比房產證所規定的產權內容是更加的詳細,比如說在日期和價格方面,都是明確的記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