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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有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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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有补偿金吗?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有补偿金吗?

拖欠工资有一定的赔偿。用人单位无故克扣、拖欠劳动者工资,或者拒绝支付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赔偿。用人单位除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劳动者全部工资和报酬外,还应当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 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二、拖欠工资赔偿的相关法律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无故拖欠”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包括:

(1)用人单位遇到非人力所能抗拒的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无法按时支付工资;

(2)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各地情况确定。其他情况下拖欠工资均属无故拖欠。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的标准是在有能力支付的情况下却不支付,但是如果遭受到自然灾害或者是资金周转不灵,企业的经营遇到困难的情况需要另外考虑,这种情况可以不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