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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辞职还要还培训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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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辞职还要还培训费吗

一、未签劳动合同辞职还要还培训费吗?

需要,培训协议合法有效的,应当支付违约金。但未签合同满一个月,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二倍工资。

劳动者虽然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订立了培训协议,如果培训协议具备劳动合同相关内容的,可以视为劳动合同。即使培训协议不具备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只要合法,就必须遵守。劳动者履行培训协议义务与用人单位未签合同的法律责任是不同的法律关系,劳动者不能因为用人单位未签合同免除培训协议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不是岗前职业培训),支付了培训费,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培训协议中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尚未履行期间分摊的培训费用。

现劳动者签订了培训协议,如果用人单位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支付了培训费,提前辞职需要按不高于尚未履行期间分摊的培训费用支付违约金。

但按《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不是违反服务期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二、劳动者须交违约金的情形

劳动者须交违约金的两种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下两种情形,用人单位可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如下: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三、违约金的数额计算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违约金最多不得超过本人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但是,约定的违约金数额畸高的,当事人可以要求适当减少。双方当事人因违约金发生争议的,可以按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

事实上,离职的员工要不要赔偿公司的培训费跟双方有没有签劳动合同是没有直接的关系的。也有可能在员工刚入职的一个月之内公司就已经对其进行了培训,但是还没有来得及签合同职工就已经要辞职了。这样的话,员工需要赔偿公司培训费,但公司并不需要因不签劳动合同支付赔偿金,因为还没超过一个月,公司不签合同并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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