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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遷委託協議怎麼寫纔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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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遷委託協議怎麼寫纔有效

勞動糾紛是現實中較爲常見的糾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由於各種原因,雙方產生糾紛也是難以避免的事情。勞動糾紛的發生,不僅使正常的勞動關係得不到維護,還會使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損害,不利於社會的穩定。因此,應當正確把握勞動糾紛的特點,積極預防勞動糾紛的發生。而中國當前處理勞動爭議的機構爲: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地方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和地方人民法院。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房屋委託拆遷協議要怎麼寫纔有效啊,謝謝

您好,房屋委託拆遷協議。拆遷協議是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約定權利義務內容的一個合同,雙方簽訂後,應當按照誠實信用的原則,自覺履行權利義務,否則構成違約。
拆遷協議的效力認定:
一、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結合房屋拆遷的行政法規、規章、拆遷地方性法規和地方性規章的規定,造成拆遷協議無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幾類:
1、不具備拆遷民事權利能力的拆遷人與被拆遷人訂立的拆遷協議無效;拆遷人與其他不在拆遷範圍內的當事人訂立的拆遷協議爲無效。
2、被拆遷人是無民事行爲能力人,或者被拆遷人是限制行爲能力人,其與拆遷人對方所訂立的拆遷協議爲無效。
3、代理人超越代理權限或者無代理權限所簽訂的拆遷協議無效。
4、拆遷協議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應認定爲無效。
拆遷人和被拆遷人在協商拆遷安置補償事宜時,應當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於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據《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的規定,應當確認爲無效的拆遷協議。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拆遷協議,主要包括形式和內容違反法律的規定兩類。拆遷人和被拆遷人所達成的拆遷協議的形式必須符合拆遷法律規範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