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包括因工受傷與因工死亡兩個不同階段不同情形的賠償。工傷賠償需要計算的
項目繁雜,計算標準不一,費用支付單位承擔者也不是單一的。整理如下,以供參考: 一、受害人未死亡的情形 1、醫療費 醫療費=診療金額+藥品金額+住院服務金額 康復性治療費=醫療費=診療金額+藥品金額+住院服務金額 2、住院伙食補助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職工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人數×天數×70% 3、交通食宿費 交通食宿費=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職工因公出差交通費標準×往返次數+職工因公出差住宿費標準×天數+職工因公出差伙食費標準×天數 4、輔助器具費 輔助器具費=配置標準×器具數量 5、停工留薪期內的
工資福利及陪護費 (1)停工留薪期內的
工資福利=職工原來的工資福利待遇 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支付期限: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情況特殊可延長,延長期限不超過12個月,即最長也不超過24個月。 (2)停工留薪期內的陪護費,需要支付,但尚無明文規定按什麼標準進行計算。 這就是北京市九級工傷賠償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