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普法知識館!
>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共同購買、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雙方共同出資購買、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離婚時應作爲夫妻共同財產分割。
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可以約定夫妻共同財產歸兒子所有。辦理過戶登記後,房屋所有權即歸兒子所有。兒子是未成年的,父母作爲監護人代爲管理其個人財產,但是不得損害未成年人的權益。
圖文推薦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