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按照法律的規定,到期不續簽但繼續租用而且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視爲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在終止合同前必須合理的通知對方。
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後,如果想要繼續租下去,可以和房東協商,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續簽協議。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續簽協議時,不可以疏忽,也需要對合同涉及的具體事項進行確認協商。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條
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爲不定期。合同期滿後,如果租戶繼續使用租賃房屋,房東沒提出異議,原房屋租賃合同繼續有效,雙方依據原合同內容來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但是租賃期限改爲不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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