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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該由誰支付? - 2021年工傷鑑定費用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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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工傷鑑定費用多少錢,又該由誰支付?

當勞動工人因爲工作原因受到傷害的時候,可以攜帶相關資料去工傷鑑定機關進行鑑定,鑑定爲工傷以後,可以獲得賠償。但是,在公傷鑑定時候也是要進行繳費的,那麼,這筆錢該怎麼繳納?也就是,工傷鑑定費用多少錢,又該由誰支付?

一、工傷鑑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工傷鑑定申請表;

(二)職工本人身份證明;

(三)與企業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四)初次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職工本人無法申請、由其直系親屬或者工會組織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應同時提交申請人身份證明及申請人與傷亡職工關係的證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併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還應當同時提交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據材料:

(一)屬於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門確定的事故責任結論證明;

(二)從事搶險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衆利益活動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門出具的證明;

(三)因公、因戰致殘的軍人復員轉業到企業工作後舊傷復發的,提交傷殘證件及指定醫院的舊傷復發診斷證明;

(四)因公外出期間失蹤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證明;

(五)因履行職責遭致人身傷害的,提交公安機關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證明;

(六)特殊情況需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申請材料。

二、做工傷鑑定需要多少費用?

(一)勞動能力鑑定的收費標準按省蘇價費[1996]156號檔案規定收取,每人次280元;

(二)勞動能力鑑定費以及必要的醫療檢查費用,參加工傷保險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承擔;

(三)申請複查和再次鑑定的,鑑定費以及必要的醫療檢查費用,先由申請方墊付,鑑定結論維持原結論的,由申請方承擔;

(四)確認停工留薪期的鑑定費由用人單位承擔。

三、費用由誰出

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事故賠償責任,當然應當包括承擔工傷職工傷殘鑑定的費用,初次傷殘鑑定的費用由用人單位來承擔,包括鑑定費、檢查費、診斷費、鑑定人的差旅費等,用人單位爲職工購買了工傷保險且足額繳納保險費的,該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如果初次鑑定的申請是由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提出的,鑑定費則由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在提起申請時預先墊付,日後在收取工傷待遇費用時一併向保險機構或者用人單位索取。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對初級鑑定有異議而向省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起重新鑑定申請的,同樣需要按照上述收費標準繳納鑑定費。

重新鑑定的鑑定費由申請人預先墊付,如果重新鑑定的結論與初級鑑定的結論一致的,鑑定費用則由申請人負擔,重新鑑定申請由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提出的,鑑定費由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承擔,而不再轉嫁給用人單位。如果重新鑑定的結論與初級鑑定的結論不一致,鑑定費用則由作出初級鑑定結論的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負擔。

工傷職工的傷情發生變化,可能影響傷殘級別,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用人單位申請對傷殘等級進行復查鑑定的,由申請人預先墊付鑑定費。複查結論與首次鑑定結論一致的,複查鑑定費由申請者負擔;結論不一致的,退還申請者墊付的複查鑑定費。

這就是工傷鑑定費用多少錢以及繳納人的相關知識了。由於我國每個地方,每年都會有不同的經濟發展狀況,人民的經濟收入水平也會有浮動,所以,工傷鑑定的費用也要適時作出調整,以適應時代發展要求,同時也反映了公平公正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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