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輛沒過户發生交通事故逃逸怎麼辦?
車輛沒過户發生交通事故逃逸的由機動車的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二百一十條 【轉讓並交付但未辦理登記的機動車侵權責任】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或者其他方式轉讓並交付機動車但是未辦理登記,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
二、交通肇事逃逸怎麼處罰?
交通肇事逃逸如果尚未構成犯罪,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對其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構成犯罪的,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交通事故處理流程是什麼?
1、向交通管理部門進行報案。
除了適用交通事故簡易程序處理的少數交通事故案件外,大多數交通事故案件的處理都依賴於公安交管部門。當一起交通事故發生以後,當事人應當儘可能及時向事故發生地的縣級交管部門報案。如果交通事故的當事人都造成重傷或者昏迷的,經過的路人也有義務向交通管理部門報案。
2、交通管理部門趕赴交通事故現場進行處理。
一般情況下,適用簡易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只需要有一名交警人員到現場處理,而適用交通事故一般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案件,則至少要有兩名交警進行處理。對於重大,特別重大的交通事故案件還需其他部門幫忙,比如醫療救護部門。交警趕赴現場後,首先要對現場進行處理,儘快恢復正常的交通秩序。同時對於適用一般程序處理的交通事故案件,還要進行現場勘查。
3、交通管理部門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
交通管理部門在充分了解事故情況時,並結合收集到的各種證據,客觀、公正的製作出交通事故認定書,分清事故當事人各方的事故責任。
4、交通管理部門對事故當事人進行行政處罰。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應依據有關規定,對肇事責任人予以警告、罰款、吊扣、吊銷駕駛證或拘留的處罰。
5、對損害賠償進行調解。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公安交管部門可以在雙方當事人申請的情況下,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進行為期10天的調解。
6、受害方向人民法院起訴。
假如機動車已經轉讓給了對方,只是還沒有來得及到車管所辦理過户,雖然在車管所登記的還是轉讓方的名字,但公安機關會調查清楚機動車的實際使用人的,其實找到轉讓方也能查出受讓方的信息,所以逃逸根本解決不了任何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