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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房地產企業融資手段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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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社會我國的房產的價格是越來越昂貴了,很多人剛剛畢業的話,根本就沒有經濟能力購買房屋。這從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國房地產企業越來越,房地產企業和其它的企業一樣,也需要進行融資。那麼很多人想了解我國房地產企業融資手段包括哪些?

我國房地產企業融資手段包括哪些?

一、自有資金

開發商利用企業自有資本金,或通過多種途徑來擴大自有資金基礎。例如關聯公司借款,以此來支持項目開發。通過這種渠道籌措的資金開發商能長期持有,自行支配,靈活使用;必要的自有資金也是國家對開發商設定的硬性“門檻”。121號文件規定,自有資金比例必須超過30%。全國房地產企業的數量多,但有規模和有實力的企業少,隨着投資規模的不斷加大,對自有資金的需求也會變得越來越大,眾多實力不足的中小房地產商將會被排除出局。:

二、預收房款

預收房款通常會受到買賣雙方的歡迎,因為對於開發商而言,銷售回籠是最優質、風險最低的融資方式,提前回籠的資金可以用於工程建設,緩解自有資金壓力,還能將部分市場風險轉移給買家;而對於買方而言,由於用少量的資金能獲得較大的預期增值收益,所以只要看好房產前景,就會對預售表現出極大的熱情。121號文件規定,商品房必須在“結構封頂”時才能取得商業銀行的個人購房按揭貸款,而中國目前絕大部分購房者都是貸款買房,沒有住房貸款的支持,房地產開發商很難把房子預售出去,也就很難獲得預收房款。房地產項目從開工建設,辦得“五證”,到“結構封頂”平均需要1年左右時間,這段時間正是資金最為短缺的時間,預收房款的不足,會使自有資金壓力更大,項目開發難以為繼。

三、建設單位墊資

一種是由建築商提供部分工程材料,即“甲供材”;一種是延期支付工程款。據建設部統計,房地產開發拖欠建設工程款約佔年度房地產開發資金總量的10%,它解決的資金有限,而且也只是緩解,不能解決根本問題。121號文件對建築施工企業流動資金貸款用途作了嚴格限制,嚴禁建築施工企業使用銀行貸款墊資房地產開發項目。2004年起國家大力清欠農民工工資,繼而引發大力清欠工程款,使得開發商業利用建設單位墊資籌集到的資金會更有限。

銀行貸款

在我國,房地產項目的開發對銀行貸款具有高度的依賴性,一直以來銀行貸款都是房地產開發企業主要的融資途徑。據保守估計,房地產開發資金中約有50%以上來源於銀行貸款,如果再算上施工企業墊資、延遲供應商材料付款等,至少應有70%。而近年來,國家出台的一系列房地產宏觀調控政策主要是針對銀行信貸方面,:房地產企業資金鍊的驟然緊繃主要也是由於銀根緊縮。銀行之所以肯貸款,也是再三考慮了房地產公司的品牌、項目進展以及未來收益,最終有限度地給予放貸。當前形勢下,銀行信貸,對於我國的房地產企業而言,依舊是首選,它便捷,實際經濟成本較低,財務槓桿作用大,可以通過調整長期負債和短期負債的負債結構來規避還債壓力大等缺點。但由於銀行貸款門檻被大大抬高,面對資金瓶頸,開發商亟待開拓新的融資渠道。

在這裏小編想要告訴大家的是,我國最常見的房地產企業進行融資的話是通過自有資金的積累,其次就是預售房屋,他有一個預收房款也是融資的手段。當然還有一種融資方式,也是比較普遍的是銀行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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