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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並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十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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