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房產税在全國範圍內尚未開徵,目前正處於立法準備階段。現在僅有重慶和上海兩個城市在試點,試點階段上海是每年計徵,每年12月31日前繳納;重慶是按年計徵,每年10月1日到31日之間繳納。
第六條 房地產税依下列標準及税率,分別計徵:
一,房產税依標準房價按年計徵,税率為百分之一。
二,地產税依標準地價按年計徵,税率為百分之一點五。
三,標準房價與標準地價不易劃分之城市,得暫依標準房地價合併按年計徵,税率為百分之一點五。
四,標準房地價不易求得之城市,得暫依標準房地租價按年計徵,税率為百分之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