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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避免合夥買房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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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避免合夥買房的風險

據瞭解,親友間合夥買房的現象並不少見,特別是在限購、限貸的政策下。雖然只要符合相關政策,兩人甚至多人共同購買住房是可以的,但這類買房,房產共有方都可能面臨相當風險。那麼怎麼避免合夥買房的風險呢?請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怎麼避免合夥買房的風險

合夥買房存在着一定的風險,如果共同購買一套商品房,那麼雙方都是是房屋共有人,房屋權屬證書中會體現房屋共有人和共有份額,另外雙方可以申請頒發房屋共有權證。具體而言,合夥買房可採取如下措施避免風險:

1、協議中中寫明“按份共有”的份額

一套房產要登記多個產權人時,有“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兩種方式。共同共有,不分份額大小,分割時原則上是均分,常見為夫妻雙方購房。按份共有,原則上按照出資比例來分割,除非雙方約定不按出資比例分割。如果是親友間合夥買房,一般採用後者。合夥買房應事先做約定,明確責、錢、權、利、房的歸屬,才能達到利益共存的基礎。比如,房產登記的是“按份共有”,必須寫清各自所佔份額。

2、購房前需公證協議

購房的兩個人需要確定協議,併到公證處進行公證。如果沒有親屬關係的朋友可以合夥買房,但需要簽訂合夥買房的協議,“明賬細算,越細越好”,各持一份。明確責、錢、權、利、房的歸屬,以期達到利益共存的基礎。確定好協議內容後,需要去公證處辦理相關手續。市各公證處都有針對這種情況的公證書,會表明各項注意事項。

3、協議中詳細明晰權責

產權為兩人所有,就可以購買。如果只有單方向銀行申請貸款,那麼協議裏還需要特意註明另一方須每月以轉賬(或現金支付等)方式向對方支付房貸月供。另外,協議中還要詳細記錄關於房屋方面的共同支出,如房貸還款額、物業管理費、各類清潔費等。

4、明確一起貸款的償還方式

如果以一方名義向銀行借款,並獨自歸還,應當在書面協議中寫清銀行借款是否算一方出資,以及將來的分割方式。如果以一方名義向銀行借款而由雙方共同償還,就需有更詳細的約定,約定款項的進出賬户,每月還款也要通過銀行轉賬。這麼做可以儘量規避,一方將現金交給借款的一方來還貸,而沒有出入賬記錄,以致產生糾紛後難以自證的風險。

二、合夥買房的風險該怎麼避免

兩人或多人合夥買房,在銀行住房貸款合同中,只能把一個人作為“主貸款人”,其他都是“共同貸款人”。確定主貸款人時,一般選擇有貸款資格、還款能力強的那個。貸款過程中,主貸人與銀行發生借貸關係;其他共有人均要在同一套個人抵押合同上簽字(有配偶的一方,其配偶也要到場簽字),表示同意將所購的共有房產抵押給銀行。不過,這樣並不能夠完全規避風險。一旦共有人之間發生糾紛,主貸款人要承擔其他共有人不按約定還款的風險。也有一些銀行在個人抵押借款合同外,與所有共有人簽訂多方協議。多方協議明確了所有共有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當借款人不能按時還房貸時,銀行可以向其他共有人催收貸款。

另外,兩人甚至多人共同購買住房,需要參與購房的所有人都符合目前的限購政策,即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名下沒有本市範圍內的住房或只有一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名下沒有本市範圍內住房,能提供自購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1年以上個人所得税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

生活中,合夥買房風險較大,決定時要慎重一些。特別是近年來,住房貸款增長迅速加快,無論是一個人同時按揭多套房子,還是幾個人合夥買房,經濟風險都不容小視。因此,若是您想要與他人合夥買房,或者是在合夥買房後遭遇糾紛,那麼都建議您向專業的房產律師尋求幫助,及時化解糾紛、減少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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