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當前位置:普法知識館>糾紛問題>房產糾紛>房屋租賃>商鋪轉租的風險有哪些?

商鋪轉租的風險有哪些?

普法知識館 人氣:1.58W

商鋪轉租可能會產生的風險有以下幾種:

商鋪轉租的風險有哪些?

1、房屋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2、出租人不同意轉租商鋪的,次承租人只能立即歸還佔用的房屋。

3、次承租人對商鋪或店面的裝修應當拆除,而不能折價給出租人。

提示風險一、房屋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房屋轉租,是房屋承租人將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為。承租人轉租房屋的,必須得到原出租人的同意,出租人不知情或不同意的,有權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條規定:“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房屋出租人解除的是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而不是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間的轉租合同,但是因為租賃合同的解除,“皮之不存毛將焉附”,轉租合同也就無法繼承履行下去。

提示風險二:出租人不同意轉租商鋪的,次承租人只能立即歸還佔用的房屋。

房屋轉租合同一旦被確認無效以後,次承租人應該歸還佔用的房屋,至於向承租人(轉租合同的出租人)交付的租金、店面轉讓費只能向承租人索要,而不能要求出租人歸還,一旦承租人人去樓空、杳無音訊,恐怕已經支付的租金和轉讓費要落空了。

提示風險三:次承租人對商鋪或店面的裝修應當拆除,而不能折價給出租人。

在商鋪租賃中,租賃方往往要對商鋪進行重新裝修或改造,如果轉租是獲得出租人同意的,而且獲得其裝修或改造的同意意見的,在房屋租賃合同終止或解除時候,雙方按照約定對裝修物可以折價歸出租方所有,租賃方可以獲得相當於裝修物折舊後的價款,但在非法轉租中,次承租人的這些權利都不再具備,一旦出租人不同意轉租,次承租人必須將裝修拆除並且回覆房屋原貌,由此產生的損失只能自己承擔。

TAG標籤:#風險 #商鋪 #轉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