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當前位置:普法知識館>法律職場>合同事務>合同效力>手寫的房屋協議有效嗎

手寫的房屋協議有效嗎

普法知識館 人氣:2.63W

買家和買家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如果沒有違法強制法的規定,也就是説不存在法定無效的情況,那麼不管合同是手寫的、還是打印的,這個合同都是自簽字起正式生效的,兩者的效力時完全一樣的。

手寫的房屋協議有效嗎

一般情況下手寫的合同都是有效的,但是如果買家和賣家籤合同的時候出現了下面的這幾種情況,那麼合同是絕對沒有效力的。

1、買賣的一方或者雙方在簽訂合同的時候採用欺騙、威脅、強迫等非自願的方式,損害了我國的國家利益。我們在這裏所説的欺詐是説告訴隨訪的信息是假的、或者故意不告訴對方真是的信息,讓對方基於錯誤的或者不全面的信息做出籤合同的決定。我們這裏所説的脅迫,主要説的是對老百姓或者親朋好友的生命健康、聲譽、財產等造成損失,或者也可以以法人的聲譽、財產最為威脅,逼迫對方簽訂合同。

2、串通起來,故意對國家、個人、集體的利益造成損害,具體來説就是故意和別人事前串通好,一起對籤合同的另一方進行欺騙等不合理的行為,進而對國家利益、集體利益或者買賣雙方意外的第三人的利益造成了損害。例如,被執行人在法院判決生效後,與他人惡意串通買賣自己所有的房屋,以此規避法院強制執行,損害申請執行人合法利益。

3、用合乎法規法律的方式達成違反法律法規的目的。也就是説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最終的實際目的並不是為了買賣房屋,而是為了隱瞞其他非法行為。例如,甲向乙借了100萬,雙方經過協商擬定了借款合同,甲把他名下的房屋作為借款抵押,但是未辦理抵押登記,雙方寫明如果甲逾期不還借款,那麼抵押房屋歸乙所有。甲與乙同時還簽了一份房屋買賣合同,甲將借款所抵押房屋賣給了給乙並辦理了網籤。甲與乙籤房屋買賣合同的實際目地是為借款合同提供擔保,合同約定抵押房屋歸抵押權人乙所有,這同時違反了民法典禁止流押規定,雙方對購房範圍的合同進行簽訂的這個行為是沒有效力的。

4、對社會公共利益造成了損害。如果房屋買賣合同沒有估計到社會公共利益,那麼也是不能生效的,個人利益不能以犧牲公共利益為代價來獲得。

5、沒有遵守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違反了這些強制性規定,合同一定無效。舉個例子,房屋的性質是農村宅基地,法律明確規定農村房屋是不能賣給城鎮居民的,那麼如果買家是城鎮居民的話,雙方的房屋買賣合同就是無效。

房屋買賣合同在以下兩週情況是相對無效的,需要進一步的確認才能斷定是否有效。

(1)個人的民事行為能力若是處於受限制的情況,這時訂立的合同,如果他的法定代理人拒絕追認的,那麼合同是沒有效力的。

(2)賣房人不擁有房屋所有權,如果賣房行為沒有產權人時候承認,那麼該合同無效。

不管是打印的合同還是親筆書寫的合同,只要是符合《民法典》規範要求,且沒有違反國家相關法律中的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都是有效的。至於合同到底是手寫還是機打都不是影響合同效力的法定因素。

TAG標籤:#手寫 #協議 #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