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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徵地補償費的標準都包括哪些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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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的進步佔用土地來發展社會經濟成為普遍現象,隨之而來的就會有徵地補償這一説法,這裏我們會提及山西省徵地補償費的標準都包括哪些內容?徵地補償費是對被徵地農户和地上附着物產權人的補償,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等。下面和小編一起來詳細瞭解。

山西省徵地補償費的標準都包括哪些內容?

為維護被徵地農户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依法做好被徵地農民的補償安置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本省行政區域內依法徵收徵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徵地補償費的分配使用和管理適用本辦法。徵地補償費是對被徵地農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地上附着物產權人的補償。徵地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着物補償費和青苗補償費。

一、山西省徵地補償費的整體概括

房屋拆遷過程中,哪些行為將有可能得不到補償?《條例》規定,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對符合公共利益、確需徵收房屋的,應當根據規劃用地範圍和房屋實際狀況確定房屋徵收範圍,並予以公佈。房屋徵收範圍公佈後,被徵收人不得在房屋徵收範圍內實施新建、改建、擴建房屋和改變房屋、土地用途以及房屋轉讓、出租、抵押等不當增加補償費用的行為;對違反規定實施的部分,不予補償。徵收補償方案包括:房屋徵收範圍、實施時間、補償方式、補償標準、補助和獎勵、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户型和麪積、選購辦法、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

二、山西省徵地補償費該怎樣實施

因舊城區改造徵收房屋,過半數的被徵收人認為徵收補償方案不符合國家和本條例徵收補償規定的,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由被徵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採納合理意見和建議,修改和完善徵收補償方案。因舊城區改造需要徵收房屋的,房屋徵收部門可以在與被徵收人簽訂的補償協議中明確附生效條件的條款。簽訂附生效條件補償協議的簽約户數達到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比例的,補償協議生效;未達到簽約户數比例的,補償協議不生效,房屋徵收決定終止。

三、山西省徵地補償費注意事項

房屋徵收決定終止的,設區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予以公告,並書面告知被徵收人。房屋徵收先補償後搬遷可選貨幣補償或產權調換為了杜絕拆遷户“拆了舊房沒新房”等類似情況,《條例》明確,實施房屋徵收應當先補償、後搬遷。被徵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或者房屋產權調換。被徵收人選擇產權調換期房安置的,低層和多層房屋的過渡期限不得超過24個月,中高層和高層房屋的過渡期限不得超過36個月。過渡期限應當自被徵收人訂立補償協議並交房之日起計算。

所以我們應該對徵地補償費定的瞭解,尤其是對被徵地的農民以及農村集體經濟,都會有一定的徵地補償費,尤其針對山西省徵地補償費的標準我們應該都有了新的認識,同時也提醒了我們當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應當採取措施來維護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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