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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子交定金之前需要了解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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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子交定金之前需要了解什麼意思

現在我國房地產市場依然比較火爆,房屋買賣數量依然很大,很多樓盤前都能看到買房人的身影,而他們買房的原因可能是投資、也可能是居住等,在買賣房屋過錯中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在房屋買賣交易中,發生糾紛的概率著實不小,最常見的就是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發生糾紛的原因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原因不同解決方法自然也就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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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子需要了解什麼


對於個人和家庭來說,購房是一重大決策,應慎重從事,一般說來,購房前應調查瞭解下列情況:

1、考察瞭解開發商的資信情況

如果購買的是商品房,應首先對開發商的情況進行了解,包括資質等級、信譽情況、有無重大違約記錄等。開發商的資質等級是與其資金、專業人員和經營業績相聯絡的,最好購買選擇一、二級資質企業開發的商品房。

2、房地產的權利人是誰

房地產的權利人是指房地產的所有權人,只有權利人才有權轉讓房地產,特別是二手房交易尤為重要。需要注意的是,房地產登記在一個人名下,並不一定意味著該房地產的所有人只是一個人,例如,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在沒有約定的情況下,雖然只登記在夫妻一方名下,該房屋仍歸夫妻共有;對於房改房,即使房產證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仍為夫妻共有。

房屋的共有人必須一致同意轉讓,該房屋才能轉讓,因此,購房前務必瞭解房地產的權利人。

3、房地產抵押狀況

在商品房的開發建設過程中,開發商為了籌集資金,往往用在建工程抵押貸款,開發商如果不按時還貸,抵押權人依法享有處分抵押物而優先受償的權利。因此,若購買未解除抵押的商品房,風險很大,在購房前應向房地產抵押登記部門查詢房地產抵押登記狀況。

4、房地產權利限制情況

如果司法機關已將該房地產查封,則限制了權利人轉讓該房地產,說明該房地產涉及有關訴訟或已進入強制執行階段,司法機關有可能把該房地產依法拍賣,如果賣房人不把該情況告知購房人,購房人付款後,有可能不能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因此,購房者不宜購買該類房地產。

5、房地產的性質和用途

根據土地來源和用途不同,房屋的用途也不同、土地使用權的期限也不同。因此,應向登記機關查詢房屋用途是住宅、辦公樓還是商場。如果不是住宅用,則在申報戶口、子女入托或入學時帶來麻煩,水、電、氣、通訊等方面的收費標準也與住宅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