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協議離婚房產不過戶怎麼辦理手續?
協議離婚需要到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構辦理離婚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離婚冷靜期】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 【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離婚,並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二、協議離婚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1、本人的戶口薄、身份證。
2、本人的結婚證。
3、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4、雙方當事人各提交2張1寸單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三、離婚後房產分割糾紛還能起訴嗎?
離婚後房產分割糾紛可以向法院起訴,向法院起訴的條件是: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四、離婚時共同房產的分割方式有哪些?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事實上,辦理離婚登記的流程跟房產是否過戶並無直接關係,像是這種房產不過戶的情形,有可能房產是個人財產或者房子的貸款還沒有還清,不能辦理過戶,這跟辦離婚證沒有關係,辦離婚證時需要向婚姻登記機構提供戶口本,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議書等有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