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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房屋買賣合同生效條件是:(一)行爲人在締約時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爲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買賣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標的物的名稱、數量、質量、價款、履行期限、履行地點和方式、包裝方式、檢驗標準和方法、結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條款。【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條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於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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