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需要對夫妻兩個人共同生活期間的財產等進行分割,這往往也是最難協商的,也是引發糾紛最多的,比如說房子問題,有時候雙方互相協商不成,誰也不肯讓步,這時候往往會想將房子過戶給孩子,那這種操作是允許的嗎?讓我們一起來看一下。
原則上,房子是可以過戶給未成年人的。
一:持房主的相關證件,如身份證,房產證,未成年人監護人的身份證,監護證明,未成年本人的身份證到相關單位辦理登記。
二:當地房管中心到家裏進行測量,根據房屋面積到相關單位交稅。
三:雙方本人持各自身份證原件,複印件等到到房管中心辦理相關手續。
以上這些是過戶需要的手續,而過戶之後存在的相關問題我們再來了解一下:
因爲法律沒有規定擁有房產證的年齡限制,因此未成年纔可以作爲房屋的產權人,並可以登記在不動產上。而房屋所有權的更名稱爲過戶。過戶需要收取相關的費用,這些費用又都比遺產稅低的多。如果家長不採用過戶而是贈與的方式,雖然可交免稅費,但如果以後房屋轉讓,其原始取的價格是0元,在過戶時,會以房子的市值來收取稅費,比過戶要高的多。
如果把房子過戶給未成年人,那房子的所有權人就是該未成年人了,沒有經過授權,監護人是無權處置房屋的,另外,父母一方應考慮,如果孩子成年後不履行贍養義務,你也是無權收回房屋的。
我國法律對孩子擁有房產證的年齡沒有具體的規定,所以,房子是可以過戶給兩歲的孩子的,但是應該要注意,房子過戶給孩子之後,父母就沒有處置房屋的權利了,不能私自代爲處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