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判幾年
幫助網絡信息犯罪活動罪會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針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爲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託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的行爲獨立入罪。
《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爲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託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爲,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幫信罪)構成要件有哪些
幫助信息網絡犯罪的構成要件包括四個方面。
第一是犯罪主體方面。
主體爲一般主體,包括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單位也可成爲本罪的主體。
第二是犯罪的主觀方面。
主觀方面爲故意,即明知自己爲他人實施的信息網絡犯罪提供幫助的行爲,會給國家的信息網絡管理秩序造成損害,仍然希望或放任這種危害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此外,本罪還要求行爲人必須明知他人在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既包括行爲人明確知道,也應包括行爲人應當知道。
第三是犯罪客體方面。
所侵犯的客體爲國家對正常信息網絡環境的管理秩序。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的行爲當然破壞了穩定、健康、有序的信息網絡環境。嚴重侵害了國家對正常信息網絡環境的管理秩序,而爲這些信息網絡犯罪活動提供幫助的行爲,同樣也破壞了國家對正常信息網絡環境的管理秩序。
第四是犯罪客觀方面。
客觀方面表現爲:爲信息網絡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託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行爲。
三、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如何認定
爲他人實施犯罪提供技術支持或者幫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行爲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但是有相反證據的除外:
(一)經監管部門告知後仍然實施有關行爲的;
(二)接到舉報後不履行法定管理職責的;
(三)交易價格或者方式明顯異常的;
(四)提供專門用於違法犯罪的程序、工具或者其他技術支持、幫助的;
(五)頻繁採用隱蔽上網、加密通信、銷燬數據等措施或者使用虛假身份,逃避監管或者規避調查的;
(六)爲他人逃避監管或者規避調查提供技術支持、幫助的;
(七)其他足以認定行爲人明知的情形。
需要有具體的案件情況才能分析出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判幾年,由於案件不同所存在的處罰方式就會不一樣,但只要明知他人利用網絡信息進行犯罪的,那麼就可以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如果在犯了錯之後有認錯的行爲,那麼是可以從輕或減輕刑事責任的。通過上述文章內容希望能夠解答您的問題,如果您對此還有疑問,點擊下方“立即諮詢”按鈕專業律師可在線爲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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