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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務,“債權”的對稱。是指債的法律關係中,債務人依法對債權人所承擔的爲一定行爲或禾爲一定行爲的義務。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條:禁止高利放貸,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的,視爲沒有利息。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約定不明確,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借款的,視爲沒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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