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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遷土地使用權計算方法是如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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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大多數的朋友對於什麼是回遷土地的概念不清楚,也就直接導致回遷土地使用權計算方法也就不知所云。其實回遷土地就是發展商徵收土地時,賠償給曾經佔據着這塊地的主人的一塊地。回遷的概念其實是來源於拆遷,我們對於拆遷比較瞭解,對回遷就比較陌生。那麼既然涉及到賠償,肯定是有計算依據的,我們來一起看一下它的計算方法。

回遷土地使用權計算方法是如何規定的?

一、回遷土地使用權計算方法

回遷房房產年限(土地使用權)按合同約定計算,參考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十二條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業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四十年;

(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一百四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第一百五十條 建設用地使用權消滅的,出讓人應當及時辦理註銷登記。登記機構應當收回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

第一百五十一條 集體所有的土地作爲建設用地的,應當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規定辦理。

二、關於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

還有的網友想問關於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的問題,也一併補充給大家:

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的部分,稅率爲3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5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的部分,稅率爲40%;速算扣除係數5%;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100%、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爲50%;速算扣除係數15%;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200%的部分,稅率爲60%;速算扣除係數35%.

計算公式:

應納稅額=增值額*適用稅率-扣除項目金額×速算扣除係數

結合問題中的具體情況,增值部分爲2000-500=1500,相當於原價的1500÷500=300%,稅率爲60%,則按35%的速算扣除率來計算應該繳納土地增值稅:1500×60%-500×35%=725萬元.

如果大家還是覺得很抽象,在最後也給出了一個具體計算的例子,大家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將數據代入公式進行計算,但是這僅僅是個參考值,不同地區的政策以及計算方式也許略有不同,可以提前諮詢當地相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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