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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1、调查是否存在租赁关系,防止先租后抵;
2、认真办理抵押登记;
3、注意土地使用权性质和期限;
4、加强贷后检查,防止土地用途变更;
5、在建工程抵押贷款要重点管理;
6、共有财产抵押需所有共有人签字;
7、应查清贷款人房产数量。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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