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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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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房屋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出租房屋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据此,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办理以下法律手续:

(1)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2)双方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备案。申请登记备案时应提交以下相关文件:书面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件、经办人的证明文件、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3)在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书。

二、私自改造租房屋会不会违法?

违法的。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根据此规定,业主在物业范围内,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外貌、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不得对房屋内外承重墙、梁、柱、板、阳台进行违章凿、拆、搭、建等等。《民法典》也同时规定,异产毗连房屋的一方所有人或使用人有造成房屋危险行为的,应当及时排除危险;他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危险发生;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当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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