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終止,是指因發生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情況,使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消滅,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終止。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當事人應當遵循誠信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因爲,合同終止只是使合同關係向將來消滅,並不溯及力,因此不產生恢復原狀的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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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後住房公積金
你好!下面就關於你提出的解除合同後住房公積金問題回答如下:住房公積金提取程序爲:
(1)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首先向單位提出申請,經單位審覈屬實後,填寫《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一式二聯)和《住房公積金提取明細表》(一式二聯),加蓋公章及財務印鑑;
(2)繳存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住房公積金提取明細表》及相關證明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到公積金中心辦理提取;
(3)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將轉賬支票交回單位財務部門,財務部門按所列金額給付職工現金。
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在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時可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提取申請人應是產權人、產權人的配偶、直系血親或同戶成員,提取有效期限爲產證發證日起6個月);
(二)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適用於農村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或城鎮私房);
(三)離退休或者到達法定的離退休年齡。(男性60週歲,女性50週歲);
(四)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
(五)戶口遷出本市或出境定居;
(六)非滬籍職工勞動關係遷出本市;
(七)一次性提前結清購房貸款本息。(結清提取有效期爲結清之日起3個月,結清時已使用公積金的除外);
(八)重複建立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需合併;
(九)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職工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可以申請辦理提取手續;
(十)職工因下述三種情況:
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本人、配偶或直系血親患重病、大病;
連續失業兩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於當年公佈的本市職工最低工資,從 而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住房消費;
(十一)職工因下述三種情況:
享受本市廉租住房政策;
承租經濟適用住房;
透過市場租賃方式依法租用住房且月房屋租賃費用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20% 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房屋租賃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