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解析:一般來說,買方是可以主張補償差價的。如果因房價上漲的情況,賣方違約不賣房的,差價屬於買方損失,買方有權要求賣方支付差價來補償損失。只是差價難以全部補償,需要根據定金數量、合同履行狀況、過錯等來綜合考量。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爲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爲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歡迎來到普法知識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