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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條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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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條件有哪些
律師解析: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的條件分別有:
確定房東一定爲房屋產權人;
確定房屋是不存在權利瑕疵,是沒有進行抵押或擔保的;
條件租賃房屋是合法的建築;
合同雙方對房屋使用期限、使用方式達成一致意見;
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
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