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閉→
當前位置:普法知識館>法律職場>合同事務>合同糾紛>購房人放棄購房違約金判決的數額如何確定?

購房人放棄購房違約金判決的數額如何確定?

普法知識館 人氣:8.88K
購房人放棄購房違約金判決的數額如何確定?

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生效後,合同雙方都應該按照合同條款約定的內容,享受權利並按約定履行相應的義務。如果合同一方當事人明顯違反了合同的約定條款,合同另一方的當事人是有權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的體現途徑一般情況都是支付相對應數額的違約金。在實際情況中,也有約定金錢以外的其他違約賠償途徑,比如用物品、用權利、用行爲。

商品房買賣中的合同違約情況,違約金的標準應該按照如下規定執行:

1、合同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低於所造成的損失爲理由而請求法院予以增加賠償的,應該按照由於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量化確定賠償金額。

2、合同當事人以約定的違約金過高,高於所造成的損失爲由而請求法院予以減少賠償的,應該按照由於爲悅己造成的實際損失的30%爲標準量化確定賠償金額。

3、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如果沒有約定這個違約金的具體的一個數額是多少,或者說是沒有約定損失的賠償金數額的一個計算的方式,那麼違約金的數額或者是損失賠償的額度可以按照下面的標準進行確定:

(1)超過付款時間,造成付款時間逾期,要按照未付款房款的總額,然後參照人民銀行的規定等來對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

(2)開發商逾期交付房屋,使用房屋。按照逾期交付使用的房子,期間主管的相關機構部門有資格的房產評估記過,評定好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的租金標準來判定。

4、由於開發商的原因,房產買受人,就是購房者在如下期限滿了之後還是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不動產證。

除了合同雙方有特別的約定外,開發商作爲出賣人應當承擔合同違約責任,不能支付違約金。

(1)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必須約定辦理房屋所有權,不動產證的期限。

(2)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房屋尚未建成的房屋,自房屋交付使用那天開始起,90天。

(3)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房屋已經竣工的,自合同簽訂訂立那天開始起,90天。

如果合同約定條款中,沒有明確涉及違約責任以及違約金相關說明的情況或者說,無法估量損失的經濟額度難以評估的,是允許按照已付的購房款總額,參照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違約金的大致額度。

合同違約的行爲包括很多種。違約金必須在真實的違背合同的行爲確定發生之後,才能支付,賠償。損害過多,賠償的違約金相應的肯定是比例越高。

在我國的房屋買賣合同簽訂之後,合同的雙方當事人都是要嚴格的按照合同的約定來履行自己的義務的,如果是購房合同的一方違約的,此時是可以採取多種方式進行救濟的,最常見的就是違約金的支付,但是違約金的支付也是有限制性規定的。

TAG標籤:#購房人 #判決 #數額 #違約金 #購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