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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着不給離職可以勞動仲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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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據情況來看,如果雙方有勞務關係,運輸費屬於報銷類的,就可以進行勞動仲裁。如果雙方是合作關係,所說的“運輸費”就屬於《民法典》運輸合同運費糾紛一案,雙方沒有約定發生糾紛由仲裁機構解決的,應當起訴至人民法院管轄。

拖着不給離職可以勞動仲裁嗎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百八十五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爲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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