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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拿着產權證和過户人的身證份去房地產交易中心,重新辦理產權證就可以。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條,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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