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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多久可以入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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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多久可以入職

勞動關係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而在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產生的法律關係。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而勞動關係的認定其實是一個大課題,不僅涉及到如何根據構成要件對當事人之間是否成立勞動關係作出認定,還涉及到勞動關係與勞務關係等其他用工關係以及承攬關係等其他法律關係的比較和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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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辭職多久後可以入職

  辭職多久後可以入職,要看單位和本人情況。  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在用工和被用工,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員工選擇單位,單位也選擇員工,彼此是雙向選擇,也是平等的。  因此,當事人離職後,再次選擇原單位,需要單位能夠接納,一經接納,雙方就可以簽訂勞動合同,依法建立勞動關係。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  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履行勞動義務。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衞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  第八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瞭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説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