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普法知識館!
>
五年。根據我國《個人所得税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段:納税義務人在中國境外一個國家或者地區實際已經繳納的個人所得税税額,低於依照前款規定計算出的該國家或者地區扣除限額的,應當在中國繳納差額部分的税款;超過該國家或者地區扣除限額的,其超過部分不得在本納税年度的應納税額中扣除,但是可以在以後納税年度的該國家或者地區扣除限額的餘額中補釦。補釦期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如果適用您所説的情況,則為五年。《個人所得税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三條
圖文推薦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