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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定金可以協商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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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定金可以協商退嗎?

不能退,若僅僅是買方因為自身原因,在交付了購房定金之後,反悔不想繼續履行交易的話,這種情況下構成違約。根據定金罰則,賣方可以不退還買方的購房定金。但要是在其他情況下,買方要求退還定金的話,就需要根據當時情況才能確定是否要退還定金。

購買二手房程式一般如下:

1、選中房產並且簽訂購買合同;

2、向銀行申請貸款,但是銀行目前暫時還不受理個人直接申請的二手房貸款,需要先通過中介公司或者擔保公司來申請(具體的可以諮詢當地銀行);

3、提交相關資料,一般來說需要:身份證明、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離婚證或者未婚證明)、收入證明蓋單位財務章、開具收入證明的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加蓋公章,有些銀行還需要提供申請人的學歷證明、資產證明(存單、有價證卷、汽車、房產)、職稱證明等等;

4、銀行會指派律師與貸款申請人談話,告知相關權利義務、稽核申請人提供的相關證明、檔案、資料。

5、銀行指派評估師對貸款申請人購買的房產進行評估,以確定貸款金額(一般要低於實際成交價格);

6、律師提交《法律意見書》,評估師提交《評估報告》,銀行依據以上資料稽核申請人資信,確定是否提供貸款以及所提供貸款的金額;

7、銀行確定可以提供貸款後,出具《貸款承諾書》,通知買賣雙方辦理過戶,在過戶當天或者買賣雙方合同約定的時間購買方向出售方提交收付款;

8、過戶之後,銀行見到他項權力證或者抵押登記之後或者依據銀行規定的其他時間,銀行將貸款部分劃轉給出售方,購買方開始償還月供。

定金是在購房時首先進行繳納的一部分購房資金。這也是為了保證買賣雙方不會有違約或者是毀約的情況產生,如果買方不想購買房屋了,那麼定金是不能夠進行處理的,因為這是作為違約之後對賣方的相關賠償,如果賣方不想再將房屋進行出售,是要將定金進行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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