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售樓處買房子啥時候籤合同?
1、按照認購協議書上約定的時間簽訂協議;
2、如果認購書上沒有約定時間,可以和開發商達成一個補充協議,約定簽約時間;
3、還有一種情況,可以在付清規定的首付之後簽訂合同。
購房合同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據及商品房狀況,包括位置、面積、現房、期房、內銷房、外銷房等;
2、房價,包括稅費、面積差異的處理、價格與費用調整的特殊約定等;
3、付款約定,包括優惠條件、付款時間、付款額、違約責任等;
4、交付約定,包括期限、逾期違約責任、設計變更的約定、房屋交接與違約方責任等;
5、質量標準,包括裝飾、裝置的標準、承諾及違約責任和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運轉的承諾、質量爭議的處理等;
6、產權登記和物業管理的約定;
7、保修責任;
8、乙方使用許可權;
9、雙方認定的爭議仲裁機構;
10、違約賠償責任;
11、其他相關事項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圖、裝飾、裝置標準等。
二、簽訂買房合同時容易忽略的幾個問題
1、購房合同的各項內容要儘可能全面、詳細,各項規定之間要避免相互衝突,尤其是不能與國家的政策法規相沖突;文字表述要清晰、準確;簽訂合同的買賣雙方身份、責任要明確。
2、合同上的專案名稱,一定要與專案位置聯絡在一起,以免日後有出入。標明專案位置時,一定要具體、明確。房屋的戶型、面積一定要標示清楚,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及公用面積分攤原則等要明確說明。
3、房屋的檔次和裝修標準一般採用附件形式附在購房合同之後,這一內容的表述一定要詳細、具體。
4、其它如付款方式、產權保證等都應詳細、具體地加以說明。並對房屋整體結構、各部位配套設施及其部件的保修期給予明確規定。看完房子以後,就要籤合同了,現在一般的做法是在簽署正式合同之前要先簽一個認購書,然後再籤正式合同。
只要是簽了房屋買賣合同以後,那麼說明雙方的交易意向就已經達成了,其中任何一方也不得再輕易的反悔。籤合同的時間絕對不是有些人所想的,在售樓處看中了房子以後,開發商就馬上會和業主籤合同的,最低也要等到房子的首付付清之後,但是,合同當中有什麼不公平條約或者房屋的實際情況和合同約定的不一樣的,也可認定為合同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