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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離婚的程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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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離婚的程式是什麼?

離婚案件中,分為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兩種情況。兩種離婚的程式和方式不盡相同,但都必須依照相關的法律規定並且在相關部門進行離婚辦理,同時所需的辦理手續也有所差別。那麼,辦理離婚的程式是什麼?需要什麼手續?本站為您解答。

一、協議離婚程式

1、申請

當事人協議離婚時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託他人代理。否則,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我國辦理離婚登記的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

當事人申請離婚,應當持有下列證件和證明:①戶口證明;②居民身份證;③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④離婚協議書;⑤結婚證。此外,還應當交付辦理離婚證及存檔所需的單人免冠照片(根據不同地區的要求提供),並按照婚姻登記機關的要求填寫《離婚申請書》。

2、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在接受當事人離婚申請時,應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向當事人講清,而雙方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婚姻登記管理人員的提問。

工作人員應查明:①離婚申請人是否是合法夫妻;②離婚雙方申請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③離婚是否確實出於雙方自願;④對子女問題的處理是否妥當;⑤對財產問題的處理是否妥當,等等。如登記機關發現離婚的當事人有違反婚姻法的行為,應給予批評教育或不準予登記。違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為防止輕率離婚和假離婚,工作人員應對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當事人進行思想教育和調解和好工作。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應當進行認真審查,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登出結婚證。雖然這是法律為防止登記工作久拖不決而提出的時間要求,但客觀上也給申請離婚的當事人冷靜的進行考慮,在審查期內,如果雙方當事人對重歸於好取得共識,應准許當事人撤回離婚申請。

二、訴訟離婚程式

1、聘請律師諮詢(如果你的情況比較簡單)

2、原告(提起離婚的一方)向法院遞交起訴書

3、同意立案

4、開庭審理

5、判決離婚

三、離婚手續辦理流程的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的比較

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相比,協議離婚具備省時、省錢的優點,但也存在一些不利因素:

1、民政局協議離婚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不具有法律強制效力;

當然如果你在離婚後將離婚協議去公證處公證了,在需要用到離婚協議時,比如說房產過戶時有些地方的房管局是認可的,但是有些地方是不認可的,還需要去法院確認才可以。

2、協議離婚常常留有隱患,離婚後容易因離婚協議的內容得不到履行引起財產分割等方面的糾紛。

本文介紹了協議離婚與訴訟離婚的相關程式,由於離婚不僅涉及相關法律關係的解除,更影響到子女撫養,債務、財產分割等等問題,所以在離婚過程中一定要找專業的律師嚴格把關。本站可以為您提供相關的法律服務和專業的律師團隊,歡迎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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