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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所謂的違反勞動規定行為的具體性質,如果是屬於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單位解約不需要賠償。【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勞動者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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