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普法知識館!
>
刑訴法簡易程序審限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條,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後二十日以內審結;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三年的,可以延長至一個半月。
圖文推薦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