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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全款購房,那麼歸房產證上的那個人;如果是貸款買房,婚後有直接證據證明是共同還貸,那麼婚後夫妻雙方都有份,具體要看共同還貸的比例佔總房款的多少。
如果有證據證明或雙方承認是父母出資,離婚後屬於父母出資方子女財產,另一方不能分。
綜上所述,婚前給子女購房在離婚後是屬於贈與方子女的個人財產,不應當被認作夫妻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婚前的購房行爲則是屬於單純的購房消費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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