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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後父母出資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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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對於買房要分爲以下幾種情況:
一、婚後父母一方全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這種情況下,只能視爲出資父母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該房產應認定爲出資方子女的個人財產,不能視爲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二、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另一方名下。考慮現實情況,此種情況,有着贈與夫妻雙方的意思。因此,除非有證據證明婚後父母一方出資買的房子是贈與自己的子女的,在離婚房產分割時,一般認定爲夫妻共同財產。
三、婚後父母雙方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這種情況在實踐中也較爲常見,而且爭議最多。我國婚姻法對此種情況規定,購買的房產可認定爲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享有房子的所有權,即分割房屋時應該考慮父母的出資額進行分割。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爲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爲對自己子女的個人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爲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爲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

結婚後父母出資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