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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沒簽合同可以隨時辭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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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試用期沒簽合同可以隨時辭職嗎

試用期沒簽合同可以隨時辭職嗎

現在工作都是有試用期的,有的單位試用期期間不會簽訂合同的,而有的人在試用一段時間之後覺得工作不是很適合自己,就會想辭職,沒簽訂勞動合同按照相應的程序來辦理好辭職手續,但是國家法律中有關於勞動方面的法律,規定了是要簽訂勞動合同的,所以在走之前最好去勞動監察部門反應,可以賠償雙倍工資。

試用期沒簽合同最好不要隨時辭職,如果非要辭職,可以按照勞動法規定辦理好辭職手續。但是在走之前最好去勞動監察部門反應,可以賠償雙倍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二、用人單位不籤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1、未籤勞動合同需賠雙倍工資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企業在解除勞動關係時應支付雙倍工資。若未支付,職工可申請勞動仲裁

2、若簽了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員工辭職需提前30日通知企業。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的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辭職可能會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未籤合勞動同,勞動者可隨時解除關係,不用承擔賠償責任。這樣一來企業對勞動者的約束力就變弱了。

3、未籤勞動合同能引起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成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對企業是不利的。

4、單位不能以試用不合格為由辭退職工。《勞動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因此簽了合同約定了試用期,企業就能在試用期內以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隨時辭退職工且不用支付經濟補償金。而未籤勞動合同就不存在試用期的問題,辭退職工就必須給付經濟補償金。

5、未籤勞動合同依然不能免除為勞動者繳納各項社保費的義務。法律規定只要勞動關係存在,企業就應履行勞動法規定的各項義務。若不履行,勞動者可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沒簽勞動合同可以隨時離職嗎?勞動者離職時應該要按照相應的程序來辦理好手續,不能隨時隨性離職,公司沒簽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追究它的法律責任。沒簽勞動合同的勞動者要進行離職,應該來本站上做個諮詢問問專業法律人士。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就沒有合同的限制,是可以按照相應的程序來辦理好辭職手續,但是根據國家有關勞動的法律中規定用人單位應該自用人之日起簽訂勞動合同,但是用人單位沒有做到這一點,是違反了《勞動法》的,應該向勞動者進行一定的經濟賠償,員工在用人單位工作時一定要簽訂勞動合同,這是對自身利益的一種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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