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上,要進行房屋房屋過户,就需要交相應的税費。
一般來説,進行房屋過户,需要交的税費有如下:
1、契税:
90平方米以下首次購房的按1%繳納;
90―140平方米按房價1.5%繳納;
140平方米以上按房價3%繳納。
2、營業税: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5.5%繳納
3、土地增值税: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繳納
4、所得税:房屋產權取得滿五年的免徵,未超過五年的按房價1%或房屋原值―房屋現值差額20%繳納。
5、房屋交易手續費:按房屋建築面積6元平方米交納
6、房屋產權登記費:100.00元
7、房屋評估費:按評估額0.5%繳納
所以,在借名買房的確權糾紛之後,過户時要交税的就得按規定去交税。但是,也有例外情況。如果原本是你的房屋,法院確權後確定只是恢復到原來的狀態,並未發生房屋流轉的交易,那你就無需繳税。
另外,在房屋買賣中,除了要記得交税費,還要記得帶上下面幾種材料:
1、土地使用權證
2、房屋所有權證、共有權證
3、買賣契約
4、税票
5、圖紙
6、房屋所有權登記申請表
7、買賣雙方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證件、婚姻狀況有效證件(核對原件,收復印件);喪偶、離異、未婚的應提交相應的死亡證明、離異證明及婚姻狀況聲明書
8、出售國有住房需經當地市房改辦審批
9、登記機關認為需要的其他證明文件
如果因為借名買房發生確權糾紛,要是借名人和買名人之間沒有相關的約定,那麼就很難確定權屬,而真正出錢的買名人可能會面臨錢房兩空的局面,再加上現在普遍房價較高,所以,建議最好在必要的時候找個專業律師介入維權。
不是説借名買房就不需要繳納税費,借名買房也是需要繳納税費,包括契税,營業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房屋交易手續費,房屋產權登記費,房屋評估費等不同的費用,按照對應的比例進行税費的繳納,並且繳費需要攜帶相關的材料進行繳費。